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藝改造提升項目—環境影響評價公示
發布日期:2021-04-19 00:00 來源:http://www.anyremoved.com 點擊:
海寧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,是一家生產PVC膜、數碼噴繪布、數碼網格布、投影布、汽車篷布、窗簾布等的民營企業。公司名稱于2009年3月變更為浙江宇立塑膠有限公司,又于2015年1月變更為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,現廠區位于浙江海寧經編產業園區紅旗大道28號。由于企業的發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現有廠房進行技改,企業投資500萬元,實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藝改造提升項目。由于企業的發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現有廠房進行技改,企業投資500萬元,實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藝改造提升項目。本次技改不增加產能,根據產品需求,企業擬對“年新增200萬平方米高性能篷房用復合材料等技改項目”進行技改,調整原輔材料配比提升產品穩定性。此外因市場需求,在高端復合材料(篷布、投影布、高性能篷房用復合材料、高分子窗簾用復合材料)增加表面處理工藝,使產品達到防火、抗老化的目的以延長其使用壽命;在高端地板印刷膜現有加工過程中增加印刷工序,以改善產品外觀。
本項目位于浙江海寧經編產業園區紅旗大道28號,周邊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如下:
表1 周邊空氣環境主要敏感目標匯總
表2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土壤、聲環境主要環境保護目標
1、廢水治理措施:噴淋廢水納入市政污水管網,經海寧丁橋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環境,出水水質執行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一級A標準后排入錢塘江。
2、廢氣治理措施:投料粉塵集氣罩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,貼合廢氣密閉收集后經工業靜電式煙霧凈化器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外排,涂層廢氣密閉收集后經水噴淋+冷凝+靜電除油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排放,壓延廢氣密閉收集后經2級高壓靜電除油+堿性碳纖維吸附廢氣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排放,表面處理、印刷產生的有機廢氣密閉收集后與廢氣設備燃燒廢氣一同經RTO處理后通過18 m排氣筒排放,天然氣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通過11m排氣筒排放。
3、噪聲治理措施:加強生產管理,同時做好降噪減震工作,合理布置生產設備,選用低噪聲設備,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
4、固廢處置措施:本項目固廢為邊角料、過濾渣、廢包裝材料、廢導熱油包裝桶、廢導熱油、廢油劑、廢抹布和表面處理劑、丁酮、油墨涂層膠包裝桶。其中邊角料、過濾渣、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,廢導熱油包裝桶、廢導熱油、廢油劑、廢抹布和表面處理劑、丁酮、油墨涂層膠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,經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。項目固廢均能得到合理處置,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5、環境風險措施:項目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,設置事故應急池,制定應急預案,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,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。
四、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
1、對水環境的影響:噴淋廢水納入市政污水管網,經海寧丁橋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環境,出水水質執行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一級A標準后排入錢塘江,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小。
2、對空氣環境的影響:投料粉塵集氣罩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,貼合廢氣密閉收集后經工業靜電式煙霧凈化器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外排,涂層廢氣密閉收集后經水噴淋+冷凝+靜電除油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排放,壓延廢氣密閉收集后經2級高壓靜電除油+堿性碳纖維吸附廢氣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排放,表面處理、印刷產生的有機廢氣密閉收集后與廢氣設備燃燒廢氣一同經RTO處理后通過18 m排氣筒排放,天然氣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通過11m排氣筒排放。
經預測,項目實施后污染因子預測濃度均達標,周圍的大氣環境質量可以維持現狀等級,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。
3、對聲環境的影響: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自各種生產設備運行噪聲。經采取適當的噪聲治理措施后,各廠界噪聲均能達到GB12384-2008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中的3類標準,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4、固體廢物:本項目固廢經妥善處置后均能做到無害化、資源化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。
5、環境風險:本項目落實相關環境風險措施后,項目環境風險可控。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藝改造提升項目,只要認真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建議,確保廢水清污分流且達標排放,廢氣及噪聲達標排放,固體廢物妥善處理處置。從環保角度論證,該項目建設可行。
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: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范圍內的村(居)民委員會。
主要事項: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《環境影響報告書》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,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向工程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。
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后,以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設單位或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、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,提交意見。
公眾若對本項目環境問題有疑問或意見、建設,請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(不含節假日)內,即2021年4月19日~2021年4月30日,與建設單位、環評單位或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聯系。
建設單位:遠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聯系地址:浙江海寧經編產業園區紅旗大道28號
聯系人:姚總 聯系電話:13511376761
環評單位:浙江瑞陽環??萍加邢薰?/strong>
聯系地址:杭州市江干區九環路9號1幢A407室
聯系人:于工 聯系電話:13600527246
主管部門: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
聯系電話:0573-87762031
通訊地址:海寧市馬橋經編大樓A205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1年4月19日